【献血科普】献血伤身体?别信!其实好处多又多~
2024年1月是我省第五个无偿献血宣传月,主题是“献血,赠予生命最好的礼物”。献血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它不仅是对自己健康的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和关爱。让我们共同关注献血,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点亮生命的希望。
无偿献血条件
无偿献血的注意事项
无偿献血后可按规定享受用血优待
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海南无偿献血“三免"优待政策
让我们一起往下看看!
一、无偿献血的条件
凡18-60周岁的健康公民,男性体重>50公斤,女性体重>45 公斤,经医生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合格者均可参加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
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5岁。
二、无偿献血的注意事项
1. 两次献全血间隔期及献血量: 献全血男性>3 个月,女性>4个月。一次
献血量:200 毫升、300 毫升、400 毫升;捐献机采血小板1-2个治疗量 ,捐献机采血小板间隔期为30天
2. 每次献血前请出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驾驶证、
护照等)
3. 献血前要有足够的睡眠,防止疲劳。献血前两天不吃油腻食物、不饮酒,
切忌空腹献血。
4. 献血后一两天内勿熬夜、勿暴饮暴食、不要饮酒;适当多饮水,对饮食
无特殊要求。
5. 献血后应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24小时内勿剧烈运动、高空作业或
过度疲劳,一般工作不受影响。
6. 女性生理期间及生理期前后三天者不宜献血。
三、无偿献血后可按规定享受用血优待
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第十二条在保证临床急救用血的前提下,对在本经济特区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医疗机构应当优先安排临床用血。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合格的,享受下列优惠:
1.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献血量不足一千毫升的,免费使用相当于本人献血总量三倍的血液,献血总量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可以合计免费使用其献血总量的等量血液。
2. 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可以合计免费使用其献血量的等量血液
3. 无偿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临床用血,可以免费使用合计不超过一千毫升的血量。
四、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海南省已实现为无偿献血者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临床用血费用在出院时在“医保窗口”一站式报销减免服务。
海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直免所需材料:
1.无献血者本人用血申请减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薄、医保卡或军官证)。
2.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用血申请减免无偿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薄、医保卡或军官证等);与献血者关系说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机关证明、乡镇(街道)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等,选其一)或签署《海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承诺书》。
用血费用减免标准:
1.用血费用直接减免项目及价格执行海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血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无偿献血者或其父母、配偶、子女用血后可直接在所就医的医疗机构申请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减免比例为个人医疗保险余下未报销部分。
海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直免流程:
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出院时按照要求准备直免材料在医保窗口直接办理报销减免服务。
五、海南无偿献血“三免"优待政策
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无偿条例》第十六条在本经济特区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方可享受“三免”优待:
1.免交进入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旅游景区景点参观游览门票费;[需持海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
2.免交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免挂号费和诊查费;(凭个人有效证)
3.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