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医院公告详细

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10-08 14:36:27 阅读次数:2712

尊敬的患者:

感谢您对我们医院的信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为了使您或您的家人在我院诊疗期间与医护人员取得良好的配合,共创一个温馨、安全、整洁的医疗环境,希望您能正确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您享有的权利

医疗权

您选择到我院就诊,享有得到与我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水平的服务的权利

知情同意权

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出请医护人员解答。

您可以按照程序复印、复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您的病历资料。

选择权和决定权

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隐私权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序良俗、不损害其他病人、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权利的情况下,您的隐私权、人格尊严、宗教信仰及文化观念会得到尊重。在您感到上述权利受侵犯时,您可以向医务人员提出意见。未经您的同意,除涉及保护国家、公共卫生利益、他人合法权利需要外,医院将对您的病情资料予以保密。

申诉权

我院纠纷办是处理您口头或书面投诉的部门,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您可向上述部门反映并协商解决,我院会在合理的时间内,就您的投诉作出答复。您对答复不满意,您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诉讼。

我院受理投诉的电话:63827356

您应尽的义务

您应向医护人员如实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医疗保险类别等)、健康情况(既往曾患的疾病及诊治经过、过敏史、是否到过疫区、不良事件等)。

您应遵从医师提出的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定期复诊。

您不应要求医护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病情证明、病情资料、虚假发票收据。

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您应该积极配合。

您应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理智地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不能扰乱医院的秩序,更不能伤害医护人员及损毁公共财物,否则您将增加新的不幸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保障其他病人及医院的权益,您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爱护医院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安全、安静,请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就诊须知 院内导航 科室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