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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传染病用房大楼配套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服务的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16:09:44 阅读次数:202

本项目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传染病用房大楼配套项目(二期)已经县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现对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传染病用房大楼配套项目(二期)(项目编号:DAXRMYY2024【1】)


二、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预算为2000万元。


三、项目概况

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传染病用房大楼配套项目(二期)开展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及基建装修。


四、招标代理范围

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招标代理服务。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单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通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参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报名要求

参选单位持单位介绍信于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5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443号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行政楼三楼行政办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七、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1)资格要求所有内容(复印件盖单位公章);(2)服务方案、企业简介等(盖章)。

注:(一)以上材料应胶装成册,密封;(二)报名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三)报名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八、评选方式

对所有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及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的参选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官网公示选定结果,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参选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官网发布。


十、选聘人

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采购中心

(联系人:林主任,联系电话:0898-63836246)


附件1: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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