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十问十答
《信访工作条例》
一、什么是信访人?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信访人是指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信访工作条例》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有哪些要求?
格式要求: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内容要求: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注意事项: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三、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①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②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③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④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四、在信访过程中,信访人不得有哪些行为?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 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五、到哪里反映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问题?
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
六、涉法涉诉问题找谁反映?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七、上访后,要等多久才能得到答复?
对《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 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八、《信访工作条例》对于处理意见书有什么要求?
信访处理意见书应当载明信访人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意见及其法律法规依据: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 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作出解释说明;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单位执行;不予支持的,应当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九、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怎么做?
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 30 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十、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违法集会、游行、示威, 有什么法律后果?
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 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宣传标语
1.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信访纳入法治化,《条例》保护你我他 。
3.法治信访在路上,群众利益放心上。
4.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信访工作条例》是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法律保障。
6.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
7.依法上访,热情接待,违法上访,依法处理。
8.依法有序信访,理性表达诉求。
9.处理问题要依法,群众信访要守法。
10.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同一信访事项,各级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