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
发布时间:2023-10-20 16: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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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
1.参保人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应向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定点医院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近一年内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加盖病案印章(详见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表填写说明)。参保人员患多种符合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可根据病情申请两个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从业人员在最高一种病种定额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月,城乡居民在最高一种病种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
2.参保人员申请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须符合《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认定标准办理认定,并将相关疾病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参保人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
3.参保人员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两家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更。
4.具体事宜及相关文件,可向医保服务窗口咨询。